種植地的土壤為粘壤土,有的是粘土。那種認為某些苗木生性強健、耐粗放治理而隨便種植的做法是錯誤的。因為土壤過于粘重,勢必通透性差,保水性強,根系就不能正常進行呼吸,導致根死樹亡。 二、種植過深 植樹時通常以高于原種植痕5厘米左右為宜,種植過深因地溫低,受傷根系得不到Restore,無法長出新根。此刻氣溫卻逐漸升高,樹體會顯現萌芽現象。萌芽消耗的是樹體自身的營養,雖然萌芽卻是假話。因此刻根系不能準時供給樹體生長的養分和水分,所以待營養耗盡之后樹也會死亡。 三、澆水過多 有些苗木耐干旱,不耐水濕,長期積水會導致爛根。栽種者種植完畢按普通澆3遍水。以后一發覺表土干就澆水,對其關愛有加,生怕因缺水而死亡,這樣做卻適得其反。根系處于浸泡狀態,日久天長就會腐爛。我們在起挖死樹時發覺,樹根已發黑壞死,且有嚴重的腐臭味。 四、鋪裝過多 苗木種植在人行道上,樹池只有1平方米,樹池四面為混凝土花磚路,花磚路的下面是
2厘米厚的水泥與沙的混合層以及15厘米厚的三七灰土墊層,這樣的土質使根系的呼吸得到很大妨礙,不能說新栽樹苗,就是成年大樹長勢也會衰退。再者,樹池四面的花磚路面高于樹池,下雨天水往樹池里流,雨后不能準時排水,新栽苗木怎么能成活呢? 五、未設支架 作為行道樹的胸徑都不小于6厘米,種植后卻未設立支架。華北地區春季風較大,五六級大風是很常發生的。種植后若不設立支架,樹苗被風吹得東倒西歪,時間長了,苗木無法扎根,所以也不能成活。 六、土壤不符合要求,要進行客土。栽植時首先要填好底土并踏實,基肥要與回填土充分拌勻,苗木放到樹穴內扶正后,分二次填土,并分層踏實,最后一次還要輕輕提苗,使根系舒展。在栽植時需要注意苗木的栽植深度,如栽植地立地條件較好,且土壤較濕潤,栽植深度可略高于原土痕2厘米至3厘米;如栽植地土壤干燥,且不易澆水,可再埋深些,8厘米至10厘米也可以。栽植后要立即搭設支架,以防風吹及人為搖動。